为了解附近公众和单位对北京奥维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单克隆抗体生产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项目环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环境保护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奥维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单克隆抗体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北京奥维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租用北京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凯驰大厦 B座620室,投资2142.4万元,进行实验、生产和办公,其中生产产品为单克隆抗体。建成后,本项目年生产杂交细胞株250株,单克隆抗体250个,其中杂交细胞株作为中间产物主要用于生产单克隆抗体,生产出的单克隆抗体直接销往国外。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奥维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凯驰大厦B座62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60214723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智郡泰翔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南里1号楼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010-53512129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报告公示稿
附件一:公众参与意见表
附件一: 报告书(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