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出书面环评竣工验收申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表》。
环保文件及环保审批。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和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各种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设计方案和治理工程合同。
项目总平面图,污水排出管网图。
城市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证明。污染控制科批准处理有害废物。
其他环保部门要求的材料。以上接受的材料一式四份,经目录清单装订成册。验收条件满足试生产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安装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按照环境影响审批批准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
设标排污口(如经批准需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具备监测采样条件,并在排污口上设置专用标志;
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有关于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说明或警告标志,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
环评竣工验收时应具备的条件:
1.通过负荷试运行,污染控制设施能够满足主体工程的污染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并经验收监测合格;
2.建设过程中遭到破坏并能够修复的环境得到修复;
3.污染防治设施能保证正常运行,并具有相应的运行条件;
4.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建立了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5.完整的试运转记录;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含危险废物)应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防护设施按规定设置。
感谢大家耐心看完环评竣工验收小编分享的文章,如果有需要了解更多环评竣工验收及环评办理的相关知识,欢迎联系我们,智郡泰翔24小时竭诚为您服务!